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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魏洛州刺史侍中太师昌黎冯王新庙碑 唐 · 冯元德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四
王讳熙。
字晋国
冀州长乐人也。
伯祖讳跋。
建国北燕
传位于昭成皇帝讳宏
即王之烈祖也。
魏太武帝北燕
徙其家属于代。
王以者子孙。
遂交婚于室。
魏文成帝纳王妹为后。
文明太后是也。
王尚博陵长公主
以敦慎博爱
历事三朝。
累拜冠军将军侍中中书监傅太师之任。
进爵昌黎王
魏孝文帝即位
前后取王三女。
其二为后。
一为昭仪
文明太后临朝。
王以师傅之重。
宠极禁壸。
内不自安。
求外任为洛州刺史
侍中太师如故。
洛阳永嘉大乱之后。
宫寺毁废。
王为政仁恕
而酷信释教。
凡出俸禄。
于诸州镇建佛图精舍。
合七十二处。
今之庙地。
旧建北邙寺。
乃其一也。
今佛图基址尚存。
其寺碑文。
中书侍郎元寿所制。
孝文每登寺读碑。
嘉叹不已。
后徵归代。
遇疾而薨。
属迁居洛京
遽诏有司为办丧事。
公主先薨。
命开其墓。
并二柩俱向伊洛。
皇太子赴代迎吊。
将葬。
赠假黄钺侍中督十州诸军事大司马太尉冀州刺史
加黄屋左纛。
备九锡。
前后羽葆鼓吹。
有司谥曰武
孝文为撰志铭。
缞服亲临墓所。
以前魏书备载其事。
但不言封树之处。
及庙立之由。
庙与墓当不相远也。
其庙岂州人思王之德。
众所建乎。
不然。
沙门所置也。
至今为洛北之望祀。
年代䆮远。
虽牲牢日享。
而室壁陊隤。
大中六年六月
之豪族孟州长史焦宗美。
特舍家财。
大新厥宇。
兵卫俨列。
庙貌益崇。
愚别墅寄温谷川。
东走十里。
直王之庙。
每见远近里社。
坎鼓啾管以趋之。
及问王之名位爵邑。
皆失其传。
乃乘暇谒拜。
碑版堙灭。
莫识何从。
退寻家谍。
考于魏史。
是知即愚之十二代祖也。
伏念甘棠勿剪。
邵德实思。
若非绩化深洽民心。
即何能五百年之后。
而血祀不绝乎。
恐盛烈沉懿。
无复彰明
不敢多文。
遂斲石重纪。
赣县许权县书 宋末元初 · 文天祥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七、《文山全集》卷六
庐陵安成为比郡,山川同在吉志。
今兹遂得自附于乡党之末,幸甚休甚!
某往者于诸公间得闻政事一二,有司敬谨,莫重于狱,后世苟简,几以民命为戏。
濂溪为小官,不肯杀人以奉其上;
东坡谓今人争减半年磨勘,虽杀人亦为之。
圣贤愚不肖之用心,其异如此!
颇传廉明与同州推官事前后照映,辱在同里,与切增气。
铜章墨绶,贲止空同,一同风化,姑此相属。
奏最匪伊,腾太清,凌扶摇,钱公之步武也。
某畴昔学校,曾于名门子侄略有相知者,独絇履末光,未有下拜之日,其如倾企何!
陈文成甫来,以为托身桃李之国,辄拜此以识惓惓,陈文并乞公庇也。
率然上状,末繇参侍,仍冀自爱不赀之宝,以须远至。
皇子名议 北魏 · 拓跋素
 出处:全后魏文卷十五
古帝王之制名,其体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伏惟陛下当盛明之运,应昌发之期,诞生皇子,宜以德命(《魏书·宗室托跋素传》。高宗诏群臣,议定皇子名,素及司徒陆丽议,高宗从之。)
禁穿毁坟陇诏太安四年十月 北魏 · 拓跋浚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
昔姬文葬枯骨,天下归仁
自今有穿毁坟垄者斩之(《魏书·文成纪》。北巡至阴山,有故冢毁废。下诏。)
案治迁代前逋诏太安五年九月 北魏 · 拓跋浚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
夫褒赏必于有功,刑罚审于有罪,此古今之所同,由来之常式。
牧守莅民,侵食百姓,以营家业,王赋不充,虽岁满去职,应计前逋,正其刑罪。
而主者失于督察,不加弹正,使有罪者优游获免,无罪者妄受其辜,是启奸邪之路,长贪暴之心,岂所谓原情处罪,以正天下。
自今诸迁代者,仰列在职殿最,案制治罪。
克举者加之爵宠,有愆者肆之刑戮,使能否殊贯,刑赏不差。
主者明为条制,以为常楷(《魏书·文成纪》)
赈云中等六郡诏太安五年十二月 北魏 · 拓跋浚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
朕承洪业,统御群有,思恢政化,以济兆民。
故薄赋敛以实其财,轻徭役以纾其力,欲令百姓修业,人不匮乏。
而六镇、云中、高平、二雍、秦州,偏遇灾旱,年谷不收。
其遣开仓廪以赈之。
有流徙者,谕还桑梓。
欲市籴他界,为关傍郡,通其交易之路。
若典司之官,分职不均,使上恩不达于下,下民不瞻于时,加以重罪,无有攸纵(《魏书·文成纪》)
禁因调发增价诏和平二年正月 北魏 · 拓跋浚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
刺史牧民,为万里之表。
自顷每因发调,逼民假贷,大商富贾,要射时利,旬日之间,增赢十倍。
上下通同,分以润屋。
故编户之家,困于冻馁,豪富之门,日有兼积。
为政之弊,莫过于此。
其一切禁绝,犯者十疋以上皆死,布告天下,知禁(《魏书·文成纪》)
选补先劳旧才能诏和平三年十月 北魏 · 拓跋浚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
朕承洪绪,统御万国,垂拱南面,委政群司,欲缉熙治道,以致宁一。
夫三代之隆,莫不崇尚年齿。
今选举之官,多不以次,令班白处后,晚进居先。
岂所谓彝伦攸叙者也!
诸曹选补,宜各先尽劳旧才能(《魏书·文成纪》)
召役逼雇论同枉法论和平四年三月 北魏 · 拓跋浚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
朕宪章旧典,分职设官,欲令敷扬治化,缉熙庶绩。
然在职之人,皆蒙显擢,委以事任,当厉己竭诚,务省徭役,使兵民优逸,家给人赡。
今内外诸司、州镇守宰,侵使兵民,劳役非一。
自今擅有召役,逼雇不程,皆论同枉法(《魏书·文成纪》)
宫坛不改作诏和平四年七月 北魏 · 拓跋浚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
朕每岁以秋日闲月,命群官讲武平坏。
所幸之处,必立宫坛,縻费之功,劳损非一。
仍旧贯,何必改作也(《魏书·文成纪》)
畋猎不滥杀诏和平四年八月 北魏 · 拓跋浚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
朕顺时畋猎,而从官杀获过度,既殚禽兽,乖不合围之义。
其敕从官及典围将校,自今已后,不听滥杀。
其畋获皮肉,别自颁赍(《魏书·文成纪》)
检还卖鬻男女诏和平四年八月 北魏 · 拓跋浚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
前以民遭饥寒,不自存济,有卖鬻男女者,尽仰还其家。
或因缘势力,或私行请托,共相通容,不时检校,令良家子息,仍为奴婢。
今仰精究,不听取赎,有犯加罪。
若仍不检还,听其父兄上诉,以掠人论(《魏书·文成纪》)
定婚丧条格诏和平四年十二月 北魏 · 拓跋浚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
名位不同,礼亦异数,所以殊等级,示轨仪,今丧葬嫁娶,大礼未备,贵势豪富,越度奢靡,非所谓式昭典宪者也。
有司可为之条格,使贵贱有章,上下咸序,著之于令(《魏书·文成纪》)
贵族不婚卑姓诏和平四年十二月 北魏 · 拓跋浚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
夫婚姻者,人道之始。
是以夫妇之义,三纲之首,礼之重者,莫过于斯。
尊卑高下,宜令区别。
然中代以来,贵族之门,多不率法,或贪利财贿,或因缘私好,在于苟合,无所选择,令贵贱不分,巨细同贯,尘秽清化,亏损人伦,将何以宣示典谟,垂之来裔。
今制皇族、师傅、王公侯伯及士民之家,不得与百工、伎巧、卑姓为婚,犯者加罪(《魏书·文成纪》)
赐宿石诏 北魏 · 拓跋浚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
石为忠臣,鞚马切谏,免虎之害。
后有犯罪,宥而勿坐(《魏书·宿石传》。高宗亲欲射虎,石叩马而谏。后虎腾跃杀人,诏云云。)
获玉印诏兴安二年八月 北魏 · 拓跋浚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
朕以眇身,纂承大业,惧不能宣慈惠和,宁济万宇,夙夜兢兢,若临渊谷。
然即位以来,百姓晏安,风雨顺序,边方无事,众瑞兼呈,不可称数。
又于苑内获方寸玉印,其文曰「子孙长寿」,群公卿士,咸曰「休哉」!
岂朕一人克臻斯应,实由天地祖宗降佑之所致也。
思与兆庶,共兹嘉庆,其令民大酺三日,殊死已下,各降罪一等(《魏书·文成纪》)
使者源贺 北魏 · 拓跋浚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
卿以忠诚款至,著自先朝,以丹青之洁,而受苍蝇之污。
朕登时研检,已加极法,故遣宣意。
其善绥所莅,勿以嚣谤之言,致损虑也(《魏书·源贺传》。冀州刺史,奸人石华沙门道可谋反,高宗使者。)
曲赦京师太安元年三月 北魏 · 拓跋浚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
今始奉世祖、恭宗神主于太庙,又于西苑遍秩群神。
朕以大庆,餐赐百寮,而犯罪之人,独即刑戮,非所以子育群生,矜及众庶。
夫圣人之教,自近及远。
是以周文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家邦。
化苟从近,恩亦宜然。
其曲赦京师死囚已下(《魏书·文成纪》)
遣使巡行州郡诏太安元年六月 北魏 · 拓跋浚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
夫为治者,因宜以设官,举贤以任职,故上下和平,民无怨谤。
若官非其人,奸邪在位,则政教陵迟,至于凋薄。
思明黜陟,以隆治道。
今遣尚书穆伏真等三十人巡行州郡,观察风俗。
入其境,农不垦殖,田亩多荒,则徭役不时,废于力也。
耆老饭蔬食,少壮无衣褐,则聚敛烦数,匮于财也。
闾里空虚,民多流散,则绥导无方,疏于恩也。
盗贼公行,劫夺不息,则威禁不设,失于刑也。
众谤并兴,大小嗟怨,善人隐伏,佞邪当途,则为法混淆,昏于政也。
诸如此比,黜而戮之。
善于政者,褒而赏之。
其有阿枉不能自申,听诣使告状,使者检治。
若信清能,众所称美,诬告以求,直反其罪。
使者受财,断察不平,听诣公车上诉。
其不孝父母,不顺尊长,为吏奸暴,及为盗贼,各具以名上。
其容隐者,以所匿之罪罪之(《魏书·文成纪》)
惩牧守贪秽诏太安四年五月 北魏 · 拓跋浚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
朕即阼至今,屡下宽大之旨,蠲除烦苛,去诸不急,欲令物获其所,人安其业。
而牧守百里,不能宣扬恩意,求欲无厌,断截官物,以入于己,使课调悬少,而深文极墨,委罪于民。
苟求免咎,曾不改惧。
国家之制,赋役乃轻,比年已来,杂调减省,而所在州郡,咸有逋悬,非在职之官绥导失所,贪秽过度,谁使之然?
自今常调不充,民不安业,宰民之徒,加以死罪。
申告天下,称朕意焉(《魏书·文成纪》)